各研究生培养学院: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苏学位办〔2021〕8号)文件相关精神,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设置与经费资助
1. 创新计划分为科研创新计划和实践创新计划。
2. 资助标准按自然科学类不低于每生每项1.5万元,人文社科类不低于每生每项0.8万元执行。
3. 名额分配:本年度名额分配在体现各学院研究生规模的基础上,重点根据2020年度各学院在省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活动(科研创新大赛、暑期学校、学术创新论坛)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、教学成果奖、优秀学位论文等方面的工作与成效进行定向增加。具体名额另行通知。
4. 鼓励学院自筹经费资助研究生参与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,学院超额申报的人员均默认为学院同意自筹经费资助的对象,并需填写《2021年省创新工程学院资助经费划拨单》(附件4)。
二、申报对象
1. 课程学习成绩未出现不合格情况,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者。
2. 原则上学术学位研究生申报科研创新计划,专业学位研究生申报实践创新计划,分别填写《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》(学术学位,附1)或《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》(专业学位,附件2)。
3. 已承担本项目未完成结题者不得申报。
三、申报条件
1. 申报者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,无学术道德失范行为。
2. 项目研究目标明确,立项依据充分,拟采取研究方案先进可行,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,已有一定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基础,预期成果切实可行,经费预算合理,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。
3. 申报者导师能积极支持其科研与实践创新课题研究工作,研究生培养学院能够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。
四、申报要求
1.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制定本学院创新计划组织实施方案,认真做好遴选工作,坚持公平、公正和公开原则,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意识形态、学术诚信进行审查,对专业技术进行评议、择优推荐。
2. 4月12日前,各学院需提交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档(PDF版,命名规则:学号姓名,需含有学生和导师电子签名,无需提交纸质版)以及《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信息表》(附件3)(签字盖章PDF版、EXCEL电子版)以及《2021年省创新工程学院资助经费划拨单》(签字盖章纸质版,有自筹经费资助项目的学院需提交)。
联系人:孙老师,联系电话:85891790。
附件1: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
附件2: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
附件3: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信息表
附件4:2021年省创新工程学院资助经费划拨单
研究生院(研工部)
2021年4月2日